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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洋街道君临府东侧、北邻东大河一地块出让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9-28  /  浏览:2371 次  /  

     


    临土告字[2017]29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31082002205004 宗地面积:  4295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洋街道君临府居住小区东侧、北邻东大河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2.2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00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起始价:  42600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28日  2017年10月19日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28日  2017年10月19日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9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19日15时30分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区三号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大洋街道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土地开发条件:1、本宗地内由土地受让方无偿返还11套住宅(区块最西北角第一幢的5-15层东灿,每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和就近地下停车位11只。2、该区块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建设,地上住宅用房配置水、电、消防、电梯等设施后,上述无偿返还部分及地下停车位由市新区建设指挥部负责监督、移交;无偿返还部分及地下停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土地受让方负责。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洋街道)临开规设函[2017]15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94499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商业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至檐口或女儿墙顶):30米≤建筑高度(除商业、裙房、配建用房外)≤80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市新区建设指挥部签订《大洋街道吉利三期商住楼合作建设协议书》,交纳建设履约保证金400万元(见拍卖资料)。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11时,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书面申请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1时,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需公证)。
        八、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九、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票据、《大洋街道吉利三期商住楼合作建设协议书》及建设履约保证金票据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区三号开标室。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付必须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后方可报名。成交者余额出让金缴付情况同上,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二楼窗口联系人:董女士(电话:0576-85280152)
        市国土局财务室(316室)联系人:尹女士(电话:0576-85226739)
        实地踏勘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576-8513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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