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区内6周岁的学龄儿童(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按时顺利入学,我校经研究决定在7月上旬开始招收一年级新生,特此通告。
一、招生计划数
大洋小学(南校区)320人,大洋小学(北校区)320人。
二、学区内报名对象
(一)学区内学生。下列对象属于学区内学生:
1.适龄儿童具有本学区户籍,且父母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在本学区的;
2.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大洋街道内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
3.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在本学区所在地租住三年以上的(提供相关租住证明,时间为到本办法公布之日连续满三年,并经调查核实);
4.适龄儿童具有本学区户籍,其父母在本学区的房产被拆迁尚未安置的(提供拆迁协议和市级相关单位证明);
5.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6.在本学区居住的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
(二)统筹安排对象。经严格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大洋街道中心校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等确需统筹安置入学的对象。
三、摇号登记对象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但不具备学区内学生或统筹安排条件的对象。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户籍未在本学区,而其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的。
3.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具有临海户籍,但其户籍未在本学区,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的。
四、招生时间及办法
凡符合大洋小学南、北学区内学生、统筹安排对象,以及摇号登记对象,要求监护人先在网上统一预报名,再到学校材料审核验证。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于6月25日上午8:00—6月29日中午12:00登录大洋小学网站(http://www.tzdyxx.com),点击“2017年临海市大洋小学新生报名系统”;或通过手机添加、扫描二维码添加“大洋小学”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新生报名”进入“2017年临海市大洋小学新生报名系统”。
进入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其监护人的身份、户籍和房产信息(含取证时间和证件编号)等;提交后获取并记住登记编号。网上预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相关证件原件确保一致,对弄虚作假行为保留追责;凡未在网上统一预报名的学生,学校不给予办理验证。
第二步,材料验证审核。
凡在网上统一预报名的适龄儿童,请监护人按照初审验证时间安排,带相关材料到大洋小学南校区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与材料比对初审验证。
(1)初审验证时间安排:
①学区内报名对象验证时间:7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②摇号登记对象验证时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材料要求:
① 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家长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产证复印件包括房屋所有权人页、发放单位盖章页等,如房产证抵押贷款在银行的,其复印件须提前到市建设大楼验证盖章,盖章时间15天内为有效。下同)
②学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保健证或健康证原件。
(3)学区内报名登记对象,户口、房产具体核对验证时按以下情况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
①户主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且是学生父母的,验证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主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且是学生父或母的,验证时除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也需提供能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在行政村的学生,验证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门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若遇产权房被拆迁的,还需提供拆迁证明。
⑤有户口无房产且租住在学区内的,验证时除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的证明,以及租住在学区内三年以上的相关租住证明(如水电发票、租房合同等)。
(4)摇号登记对象,户口、房产具体核对验证时按以下情况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
①第一批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 第二批次:提供户口簿、父母房产证、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第三批次: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的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能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调查核实和预录取。
学校负责对适龄儿童的报名资格进行调查核实。7月13日前公示学区生和统筹安排对象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7月16日摇号并公示预录取第一、二、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名单,公示期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录取注册。
第四步,新生报到注册。
所有被录取的学生须在9月1日8:00-9:00到大洋小学相应校区报到注册。请关注大洋小学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开学工作公告。
五、注意事项:
1.学区内学生及持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严格按学区所在的大洋小学南、北校区安排入学。
2.参加摇号的各批次对象根据南、北校区招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3.《2017年临海市大洋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详见大洋小学网站【http://www.tzdyxx.com/Common/ArticleShow/5823】。
4.大洋小学(南、北校区)招生咨询电话:89111810 85123792
大洋街道各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1、大洋小学(南校区)学区:东从东方大道与绿化路交叉处开始,沿绿化路往南至大洋中路,再沿大洋中路往东至良南路(曹家路),再沿良南路(曹家路)往南至临海大道,绕临湖公馆东面至灵湖东端以西;南从灵湖东端起围绕五峰村和五孔岙村东、南、西面接灵湖西边至清化路,沿清化路往西至柏叶西路,再沿柏叶西路往西至立法路口以北;西沿立法路柏叶路口往北至东方大道以东;北从立法路北段沿东方大道往东至绿化路以南范围内具有大洋户籍并在大洋该辖区有产权房的居民。包括泾头项、五家殿、洋头、五峰、五孔岙等5个行政村。
2、大洋小学(北校区)学区:东沿府园北路往南至东方大道,再沿东方大道往东至西洛河路(东沈路),再沿西洛河路(东沈路)至南段为界;南从西洛河路(东沈路)南端转临海大道往西绕台州中学东边及紫藤别院东边、湖景国际南边、西边接良南路(曹家路),再沿良南路(曹家路)往北至大洋中路,再沿大洋中路往西至绿化路,再沿绿化路往北至东方大道,沿东方大道往西至立发路口的以北范围内具有大洋户籍并在大洋该辖区有产权房的居民。包括国庆、山峰、绿化、临东、双桥、丁家洋、林桥、曹家、旧下渡、新桥头等10个行政村。
3.托阳小学学区:西洛河路以东,具有大洋户籍并在该辖区有产权房的居民。包括狮云、麻地头、庄头、梅岙、双田、柘溪、洛河、下洋岩、塘里、桑园、西林、前江等12个行政村。
4.回归小学学区:开石、桥东、西新等3个行政村,具有大洋户籍并在该辖区有产权房的居民。
附件3:
大洋小学南、北校区简介
大洋小学(北校区)是一所高规格、高标准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位于大洋街道绿化村,东临山溪岗,南靠台州学院,西临回浦中学,北依白云山,校园占地75亩,按48个教学班的规模设计建造,总投资8600万元,打造目标是省内一流学校、市区名校。其办学体制,与大洋小学实行一体化办学,即一所学校两个校区,实行同一班子管理,同一教师队伍。根据办学体制,对两所学校的命名为:原大洋小学为大洋小学(南校区),新学校则为大洋小学(北校区)。
附件4:
有关户籍与房产取得时效问题的操作办法
具有临海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本学区户籍或其监护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的,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30日之间取得本学区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置:
1.取得本学区户籍满一年、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一年、本学区户籍未满一年的;或取得本学区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均未满一年;录取批次列入学区生之后摇号录取第一批次对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一批次。
2.取得本学区户籍未满一年,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录取批次列入摇号录取第一批次之后第二批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一批次。
3. 未取得本学区户籍的,其父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的,录取批次列入摇号录取第二批次之后第三批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二批次。
4. 未取得本学区户籍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的,录取批次列入摇号录取第三批次之后第四批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三批次。
2017年6月30日后,取得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原渠道入学。
附件5:
2018年大洋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拟调整预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政办[2012]114号)精神,2018年开始,拟对大洋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进行调整,现予以预告:
1.学区生。根据“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原则,首先招收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以及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常住在本学区但学区内无房产的。
上述适龄儿童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下同);房产以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为依据,房产用途为住宅,须为单独所有或直系亲属共同共有(下同);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需满一年(即2017年8月31日前)。
2.摇号第一批次。若有空余学额,招收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但迁入时间未满一年的。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如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未录取的,由大洋街道中心校在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摇号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额,招收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的。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如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未录取的,可到大洋街道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同样按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4.摇号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额,招收具有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的。按照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如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未录取的,可到大洋街道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同样按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5.摇号第四批次。若有空余学额,先招收具有临海户籍的学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企业单位职工子女。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6.摇号第五批次。若有空余学额,招收具有临海户籍且在大洋街道区域内经商、务工三年以上人员的子女(其子女需在大洋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2年及以上)。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摇号二至五批次对象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遇上级有关招生政策调整,则以上级文件和大洋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018年临海市大洋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