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细则解读
宁波 | 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坚决抑制住房投资投机行为。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北京 | 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 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
上海 |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 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 |
重庆 | 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四月底向社会公布。 | 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 |
合肥 | 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大连 | 2013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厦门 | 厦门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济南 | 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广州 | 明确2013年广州新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细则同时对限购进一步升级;至于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个税问题,细则指出将严格执行“国五条”的相关规定。 | 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 |
深圳 | 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南京 | 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天津 | 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保持住房价格稳定,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 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 |
武汉 | 武汉市正式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即扣除物价上涨及保障房等因素后,房价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昆明 | 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地产税收政策,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26万套,基本建成4.5万套。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青岛 | 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确保本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贵阳 | 2013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南宁 | 南宁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增幅,要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的差值)。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房价调控目标:今年房价将确保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成都 | 成都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西安 | 西安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确保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 未提及征收20%个税 |
宁波 | 宁波市要求明确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房地产税收和信贷管理,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且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