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中介,各房地产交易活动当事人:
期房交易是所建商品房未竣工交付,或房屋尚未达到预售许可条件,在房屋是否完整或结构安全、甚至能否交付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投机人将所订楼盘对外销售,这对购买者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我们对有从事期房中介活动行为的中介机构进行严厉整治,对拒不改正的上黑名单,直至撤销中介资格备案证书,有明确期房楼号的,将在透明购房网上予以锁定,限制相关权利,对房地产中介这个平台严格管理,切断房地产投机的利益链,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房地产交易活动当事人遵循相关规定,不参与期房交易,防范相关风险。
希望各房地产交易活动当事人遵循相关规定,不参与期房交易,防范相关风险。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
201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