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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新建保障性住房逾31万平方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0-04-06  /  浏览:1482 次  /  

    2010年台州新建经济适用房24.4万平方以上。经济适用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台州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房价问题,绝对是当下的热点。今年全国两会,有过半议案提案直指房价。各级政府纷纷表示,今年,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以尽可能地满足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

      保障性住房是有别于商品性住房的一个相对概念,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全市1446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是市政府年初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其中一项内容。今年,全市计划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超过31万平方。

      ≥≥新闻背景

      2010年新建经济适用房24.4万平方以上

      经济适用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台州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今年,省里要求我市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8万平方。实际上,我市今年安排开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在24.4万平方以上。

      根据2008年的统计,台州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有4753户。按每户65平方计算,需要建设30多万平方的经济适用房。这个任务计划3年完成,今年必须完成并落实到户。

      市建设规划局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2009这两年,我市已配建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有63万平方,已超出当时的建设任务。但是,地区建设不平衡,有些县(市、区)已超出,有些县(市、区)甚至还未开工建设。

      “考虑到2008年以后保障对象数量的增加,以及今后的发展需要,我们在安排建设目标时,会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作具体安排。总数量上肯定要留有一定的余量。”

      新增200户廉租房保障对象

      廉租住房主要面向年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截至2009年,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1226户,已建设廉租住房3.7万平方。市政府年初承诺,要让全市1446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也就是说,今年计划新增的保障对象有200户。

      其中,椒江今年计划新增保障对象55户,累计达到301户;黄岩新增25户,累计144户;路桥新增25户,累计130户;临海新增15户,累计313户;温岭新增20户,累计120户;玉环新增15户,累计149户;天台新增15户,累计108户;仙居新增15户,累计67户;三门新增15户,累计114户。

      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享受实物配租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要让城市家庭无房户、一至二类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及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这五类保障对象,全部享受到实物配租。

      据了解,今年全市新建和落实的廉租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有7至9万平方。

      如何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完成?

      如何确保各县(市、区)按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市建设规划局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有这么几项措施:

      一是督查。市政府每年会派人专门就保障性住房的落实情况到各县(市、区)督查,市建设规划局也会分阶段地派人去检查建设情况,一般每年都有3-4次。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和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情况是督查的重点。

      二是签订目标责任状。根据保障性住房的分解任务,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其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三是对当地一把手进行考核。就是说,除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完成情况还与当地党政一把手的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有关负责人说,分解到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其实并不算重,关键还是思想观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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