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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海市暂不实行住房公积金一年一提政策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0-03-08  /  浏览:1518 次  /  

    1月1日起,台州市级住房公积金一年一次支取还贷政策正式实施,市民可以提取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那么在临海,有没可能实施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许多买房的市民对此十分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我市还未实行该项政策,而且预计近两年内实施该政策的可能性都不大。
        大学毕业四年的李先生去年底买了套房子,现在每个月还贷3000多元,这对从前过着“月光”生活的他来说,有点不适应。“工作后,每月工资里就已经被扣去了800元左右的公积金。去年买房又用公积金贷款30万元。公积金不能一年一取,我就要一边继续付贷款利息,另一边已付的公积金又提不出来,两头吃亏。”李先生说。 
        其实这样的矛盾困扰着很多工薪阶层,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能减轻购房者不少的负担。为何公积金一年一提政策在我市难以实行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仅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群内的互助活动,其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公积金缴存人。据2009年底住房公积金存贷的数据显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30000多人,人均缴存余额2.55万元,年末贷款人数3661人,人均贷款余额21.18万元。也就是说,平均每一个人的贷款,要有8.3人的存款来保证其贷款资金来源。而就2009年度来看,当年发放贷款808人,人均32.38万元,平均要有12.7人的存款来支持一个人的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超过90%时,即使已经实行了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政策的,也应暂停执行。而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长期来处于高位运行,2009年全年存贷比例均在90%以上,最高月度达到94.41%,且至去年年底还有240人近9000万元贷款申请轮候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全部放贷,存贷比例将超过100%。
        在此情况下,为体现公平、公正,我市暂不实行公积金一年一提制度,以保证轮候等待的先得到贷款,而不是让已得到贷款的先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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