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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干部廉政准则:禁止插手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0-03-01  /  浏览:1594 次  /  

    中新网2月24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准则》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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